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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处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26

" 各学院: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使我校户口档案托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户口档案托管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知,今年教育厅将不在各高校设点办理户口档案托管工作,请有意愿办理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的同学到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一楼办理(小菜园立交桥旁),详见附件1及附件2。


. 户口档案托管流程图见附件3,须提醒毕业生以下两点:


1.进入系统(www.yn111.net)点击“学生登录入口”后,学校选择为“云南师范大学”,用户名为“本人学号”;


2.须按提示完成信息录入并保存成功后,才能打印相关户口档案托管材料。


.在教育厅完成户口档案托管手续后,须尽快将《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交一份至我校档案馆,以确认档案寄送地址,截止时间为20167818时之前。此后,档案馆将不接收《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就业处也将不对相关户口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签章。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1.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1-6151445576515686365151087
2.学校档案馆


咨询电话:0871-65912830


3.学校就业处


咨询电话:0871-65911675


 


附件1: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户口档案托管通知


附件2: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户口档案托管须知


附件3: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流程图

就业处关于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的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就业处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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