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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军训创先评优实施办法(暂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7-11

"  为了在军训期间激励参训学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提高自我管理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办法从军训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通过评比,达到活跃军训生活,提高军训士气,增强军训效果的目的。

二、评选内容及条件

(一)先进连队

1.评选比例:按参训连队的20%评定。

2.评选条件:在军训活动中,连排干部能团结协作,坚决贯彻军训团的各项制度及上级命令,带领全连学生刻苦训练,积极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军训气氛,在各单项评比中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员

1.评选比例:按参训学生10%评定。

2.评选条件:

1)对军训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能积极参加训练,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维护集体荣誉,争做“四有”新人。

2)遵守校纪校规及军训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一日生活制度。

3)刻苦训练,严格要求,训练成绩在良好以上。

4)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尊重教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保持内务环境及个人着装的整洁。

6)积极参加学校军训征文比赛,踊跃向《军训简报》投稿。

7)积极参加连队的各项活动,主动为连队做好事。

三、评选程序

   教官组织各连队,根据学生军训实际情况进行评选,推荐名单由军训团审核,报学校审批。

四、奖励办法

召开军训汇报表演表彰大会,学校对先进连队和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并计入学生档案。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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