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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四届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后,拟确定共青团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2人,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团委委员9人。
一、产生程序
团委委员的产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由各班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学院团委讨论后,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院党委和学校团委批准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应为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在籍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3.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应具备良好的学风,端正的学习态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于班级的前40%,此前一年内没有两门及两门以上挂科和重修。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符合条件、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的优秀青年团员推荐出来;
2.整体结构要合理、能全面适应学院团的工作需要。
四、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行政班团支部推荐,经班主任同意,获得登记资格。各行政班团支部将提名情况汇总,报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汇总各选举单位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拟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对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15人),上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
4.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经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审批后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3人);
5.产生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团代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在各代表团对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13人),提交大会选举。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第四届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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