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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云南师大体育学院第四届团委会由第四届团学代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第三届团委委员会商议,报校团委和院党委批准,第四届团委委员数为9人,委员候选人12人,差额3人,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第四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团支部推荐,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团支部、班主任批准,院党委和院团委核定以后提交大会选举。
四、第四届团委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参加选举的代表须超过应到代表半数方可进行选举。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如遇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由得票不足半数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过半数者中得票多者当选。
六、收回票等于或少于所发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同意的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另选他人时,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但所投赞成票和另选他人之和不能超过9名。
八、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13名,由各代表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由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九、投票时,主席团、监票人、计票人代表先投,随后其他代表从第一排起有秩序地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数,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计票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主席团向大会报告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执行,若出现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