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考核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根据《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和机构
综合治理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综治委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综治委主席团牵头,自律部、办公室负责,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办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的基础分为80分,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学期和学年末综合个人档案成绩。考核周期:考勤分数每月月底公示一次、考勤情况每周公示一次。公示后三天内无异议,则考核生效。
三、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每月原始分为80分,各部门原始分为8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个月进行一次评优和总结,月初清零,积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70--90分为合格,积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积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积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部门。每个月综治委例会,根据各部员的工作得分情况排名前三的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每学期将评出优秀工作者以及三个优秀部门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1.会议考核:
认真参加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l扣分事项:
a.无故(包括请假未准)缺席例会扣5分,无故缺席四次将进行劝退。
b.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请假扣2分,同月内所述情况达三次及以上加扣1分。
c.
活动记录、赛事记录和会议记录等未及时上交或敷衍了事的成员或部门每次扣2分。
l加分项目:
a.学期末考核参与会议全勤加5分。
b.参加会议积极发言,给出相应建议加1分。
2.值班考核
办公室值班以及活动值班,要求按时值班,认真完成值班期间的工作,遵守值班纪律。
l扣分事项:
a.无故不值班者扣2分。
b.早退、请假者扣1分。
c.办公室值班期间嬉戏打闹扣1分。
d.推脱协助老师工作者扣2分。
l加分事项:
a.学期末考核值班全勤加2分。
b.积极协助老师工作者并得到老师认同者加1分。
3.活动考核:
l扣分事项:
a.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成员酌情扣3-5分。
b.在活动中,不认真配合干部、老师等安排的成员扣2分,部门扣3分。
l加分事项:
a.在每次学院举办活动时参与成员可加1分,活动策划组织部门根据具体表现加2分。
b.做出突出贡献或为综治委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4分。
4.部门考核:
l扣分事项:
a.各部门时刻应清楚自己部门的任务与职责,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部门失责情况,各成员扣2分,部门扣3分。
b.在活动中,不认真配合干部、老师等指导的成员扣2分,部门扣3分。
c.部长、干事在工作过程中掺杂个人感情色彩或者将工作情绪以任何形式发泄在日常生活中,造成舆论的放大化,视情节个人扣2-6分,部门扣4-8分。
l加分事项:
a.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学院工作,经核实后加2分。
b.每月部门内无人员请假,加2分。
c.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4分,部门加2分。
四、注意事项
l通报批评:
根据每周公示的考核情况,每周部长例会进行通报批评,部长有迟到、请假等记录,由主席或分管主席进行通报批评;每周部门例会,部员有迟到、请假等记录,由部长进行通报批评。为了规范个人言行,提高工作效率,发现以下任意情况,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a.严禁在工作过程中掺杂个人感情色彩或者将工作情绪以任何形式发泄在日常生活中,造成舆论的放大化。
b.严禁学生干部出现抱团现象,禁止小团体的出现,宣扬不实传言或者放大事实真相从而对他人造成影响;一经证实,将严肃处理。
l通报表扬:
每个月综治委例会,根据各部门和部员的工作得分情况排名前三的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则
本考核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体育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