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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5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根据国家、云南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学校2012年学生工作研讨会的要求,创新学生管理,深化校院二级管理,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增强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效率和效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构建综合集成、协同创新的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机制,为学校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大学提供基础性保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成为身心健康的人、人格健全的人、学有所长的人,着力构建符合我校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的学生素质教育平台,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学生素质教育真正做到为学生发展服务。

(二)坚持求真务实原则。根据学生素质教育的目标,遵循科学规律,针对学生个体差异,采取不同方法和手段,增强素质教育的实效性,以科学的态度、思维、精神和方法来扎扎实实地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坚持素质提升原则。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根本要求,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感悟、丰富体验、拓展知识、掌握技能、提升能力。

(四)坚持开放整合原则。大胆借鉴和吸收校内外的成功经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创新的思维来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整合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组织机构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依托各学院成立18所下属学校,其机构如下:

(一)云南师范大学心理健康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

(二)云南师范大学法律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哲学与政法学院

(三)云南师范大学礼仪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文学院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文科学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历史与行政学院

(五)云南师范大学外语语言文化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外国语学院

(六)云南师范大学文化艺术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艺术学院

(七)云南师范大学身心发展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体育学院

(八)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技能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数学学院

(九)云南师范大学电子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十)云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培训学校

负责学院:信息学院

(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十二)云南师范大学生命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十三)云南师范大学环保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十四)云南师范大学生涯发展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十五)云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与能力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云南华文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十六)云南师范大学服务“三农”技术应用推广学校

负责学院: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十七)云南师范大学采编播实务技能培训学校

负责学院:传媒学院

(十八)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素质教育学校

负责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四、主要措施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下属18所学校的功能和职责,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挖掘各学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举措,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素质教育学校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素质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各部门、各学院齐抓共管、联动互动、常抓不懈的局面,实现“一个学院、一个特色、一个亮点”。

(二)协同创新,注重实效。进一步推动“云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素质教育项目”的深入开展,使之贴近学生成才需求,采用学校工作项目及团队工作项目“双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大力扶持既结合专业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项目,鼓励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自发性的学生素质教育活动,重点打造、扶持和培育一批有特色、可持续推广的精品项目。对于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培训结业证书。

(三)强化队伍,完善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参与到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中,遴选一批专业技能特长明显的学生充实教师队伍,形成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进一步理顺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和补充机制,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四)整合资源,全程育人。结合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深化教学主渠道外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各种活动和项目,注重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专业与社会相结合,形成一套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网络教育、社会实践等为途径,包涵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体能锻炼、心理健康、学业指导、职业规划、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内容,并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开放性、实践性,贯穿大学四年教育全过程的素质教育工作体系。

(五)拓展途径,丰富内涵。充分利用学校硬件资源,进一步拓展素质教育的实施途径,深入挖掘校本德育资源并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以传承西南联大精神为抓手,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生动活泼的实践体验教育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六)以生为本,求实创新。探索并完善“送教上门”和“量身定做”等学生素质教育培训服务方式,通过“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下属学校选派学生素质教育师资力量到相关学院开展培训与服务,树立“主动适应,主动服务”的教育思想,致力于“普教”与“特教”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

五、保障条件

(一)组织保障:在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一级管理设院长1人(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兼),办公室主任1人(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兼,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二级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校长1人、副校长1人(党委副书记兼)。

(二)经费保障:学校及学院每年支持专项经费保障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教育学院18个分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并以项目申报、以奖代补等形式扶持相关学院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素质教育项目。

(三)场地保障:充分发挥呈贡主校区的资源优势,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各活动场馆制定科学、规范、有序的开放制度,原则上要求所有室内场馆在教学时间以外和周末向学生免费开放;各场馆的管理要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干部、学生助理、勤工助学学生等群体的积极性,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构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机制,为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场地保障。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措施、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是我校实施“综合集成发展内涵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是我校加快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大学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切实关心和支持学生素质教育工作,要把素质教育纳入本部门的常规工作切实抓好,做到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抓落实,为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学校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注意及时总结和反馈素质教育开展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善于探索、挖掘、培育和提炼素质教育开展中的亮点和特色,确保素质教育的实效,努力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附则

(一)本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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