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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学生成果评定及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08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

学生成果评定及实施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我院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的相关精神,针对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拟定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学生成果评定及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事项

负责人

地点

96

制定考核材料评分标准

华致雄

体院402办公室

97

审核推免工作细则

华致雄

体院四楼会议室

97

组织宣传、报名,审核资格

李寿星

体院一楼108办公室

910

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

911

组织体检

李寿星

校医院

9121400-1500

组织推荐考核(材料)

郭腾杰

体院四楼422会议室

913

组织上报名单

郭腾杰

体院402办公室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成人教育、自考、第二学士学位和云南省免费师范生及各类定向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五)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

公共课重修记录不得超过2科,专业课无重修记录(学生因个人为提高GPA重修的不限)。

本科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盖章的纸质版为准。

(六)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顺序优先推荐。

(七)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费及住宿费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三、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及推荐候选人比例

原则:按专业分配名额。

推荐名额:体育教育3个,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运动训练2个,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1个,舞蹈表演1个。

推荐候选人比例:各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数,按大学前三年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入围(若有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名额向后顺延)。

四、成绩计算方法

学院按专业进行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专业平均成绩、科研成果成绩、实习实践成绩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推荐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推荐考核综合成绩=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60%+科研成果×20%+实习实践×20%

五、学生成果评定(各项成绩构成及考核材料评分标准)

(一)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

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由该生大学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构成。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科研(论文和项目)+参赛获奖,满分100分,加满为止。

1.科研(论文和项目)

本项由该生本科期间发表的体育类别科研论文和课题立项情况构成。

1)本科期间以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和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明确标注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第一单位均为云南师范大学])且成果所属权为云南师范大学,正式发表在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公开出版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得100分(有统一刊号且被中国知网检索,所有成果需正式出刊,不接受录用证明、增刊、辑刊、专刊、特刊、书评、访谈、会议综述、随笔、编辑资料、校正等)。

2)本科期间作为负责人获大学生科研基金校级立项得100分。

2.参赛获奖

本项由科研成果获奖和专项竞赛获奖构成。

1)本科期间获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级别

得分(满分100

州市、厅及以上

100

注:仅计算负责人,科研成果获奖 (除征文比赛 ) 以奖励证书颁发单位为依据,颁发单位为党委、政府单位。

2)本科期间代表中国/云南省/我校参加省级比赛(前八)或全国比赛(前十六)及以上获奖得100分。

(三)实习实践

实习实践=参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创新创业获奖和立项,满分100分,加满为止。

1.参军

本科期间参军得100分。

2.志愿服务

级别

得分(满分100

校级

60

州市、厅级

80

省级及以上

100

注:获得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在校期间,且都是政府委派的无偿活动,只算一次最高级别,不可以累加;原则上全程参加体育高考加试工作属于校级志愿服务,参加姚基金和浸润计划工作属于省级志愿服务。

3.国际组织实习

本科期间参加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得100分。

4.创新创业获奖和立项

本科期间作为负责人获校级创新创业二等奖及以上或立项的得100分。

六、推荐程序

1.学院团委根据选拔条件确定推荐候选人。

2.学院团委通知推荐候选人上交附件1报名表(含电子版)、附件2思想政治考核表(含电子版)、个人成绩单(含扫描件)、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原件的扫描件)、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含原件的扫描件,需检查秩序册)、实习实践证明材料(含扫描件)。

3.组织体检,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

4.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审核,推荐考核组进行考核评分,学院公示。

5.上报推荐名单。

七、报名

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10日(周二)17点之前到体育学院108办公室郭飞老师处上交材料。

八、纪检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943698

学院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871-65943338

九、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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